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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用物项管制的玻璃纤维制宽度超过30厘米的长丝平纹织物,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10克,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22特克斯

商品编码:7019632010

基本信息
商品编码 7019632010 商品名称 两用物项管制的玻璃纤维制宽度超过30厘米的长丝平纹织物,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10克,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22特克斯
商品描述
编码状态 正常 更新时间 1年前
税率信息
计量单位 出口税率 出口退税税率 出口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 最惠国税率 进口暂定税率 进口普通税率 消费税率
千克 0% 13% 13% 10% 40% 0%
申报要素
0 品牌类型
1 出口享惠情况
2 材质(玻璃纤维制)
3 织造方法(机织)
4 纱线类型(细纱等)
5 幅宽
6 每平方米克重
7 单纱细度
8 标称厚度
9 GTIN
10 CAS
11 其他
监管条件[?]
3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
检验检疫类别[?]
协定税率
智利 0%
巴基斯坦 4.2%
新西兰 0%
秘鲁 0%
哥斯达黎加 0%
瑞士 1.2%
冰岛 0%
澳大利亚 0%
格鲁吉亚 0%
毛里求斯 0%
PCEP税率
澳大利亚 5%
文莱 5%
柬埔寨 5%
老挝 5%
马来西亚 5%
新西兰 5%
新加坡 5%
泰国 5%
越南 5%
所属章节
第13类 石料、石膏、水泥、石棉、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;陶瓷产品;玻璃及其制品
第70章 玻璃及其制品
第7019章 玻璃纤维(包括玻璃棉)及其制品(例如,玻璃纤维纱线及其织物):
CIQ代码(13位海关编码)
7019632010999 两用物项管制的玻璃纤维制宽度超过30厘米的长丝平纹织物,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10克,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22特克斯(比模量≥3.18×10^6m,以及比抗拉强度≥7.62×10^4m,机械结合的)